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规定,学校研究决定,拟同意汤政朋同学的转学申请,现予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。
公示期:2022年1月19日—2022年1月23日。
邮 箱:huasjwcxjk@163.com
姓名 |
生源地 |
高考分数 |
入学年份 |
现就读院校 |
现就读专业 |
拟转入院校 |
拟转入 年级专业 |
拟转入专业当年当地最低录取成绩 |
转学原因 |
汤政朋 |
湖南常德 |
529 |
2020 |
吉首大学 |
商务英语 |
华体会体育 |
2020级商务英语 |
512 |
因病需要照顾 |
华体会体育教务处
2022年1月19日